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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医科大学查新站(筹)查新人员管理细则
查新人员职责
1、查新人员应本着“质量第一”的宗旨,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从事查新工作。
2、查新人员对委托项目必须严格保守技术秘密,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擅自将技术资料交他人使用,违者将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3、查新人员必须按委托内容进行查新,按时提交查新报告。
第一条:查新员资格要求:
1. 熟悉《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2.接受过国家有关查新业务的正规培训;3.未接受过培训的人员应具有从事文献检索与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的经验,并与正式查新人员联合进行查新工作;4.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6.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条:审核员资格要求:
1. 熟悉《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2.接受过国家有关查新业务机构的正规培训,具备从事查新工作的资格;3.具有五年以上与查新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4.具有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6.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条:咨询专家资格要求:
1. 对查新项目所属专业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2.熟悉查新判断与分析的原则与要点;3.副高级职称以上。
第四条:人员培训:
积极派查新人员参加国家奖励办、科学技术部、以及教育部委托组织的查新培训,争取使所有查新人员参加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所有查新人员参加的查新工作研讨会,组织学习有关查新的法律法规,交流查新体会,并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以提高查新、检索、外语等综合水平。
第五条:专业背景知识的提高和发展:
鼓励查新人员确定一、两种生物医学相关专业作为自己的重点查新专业发展发向,熟练掌握本专业检索工具、工具书、科技期刊、协会及专业会议;具备本专业基础知识;能看懂本专业的综述性文献;熟悉本专业的学术网站;了解一定量的本专业国内外学术权威;掌握本专业一定量的专业术语;了解本专业的最新研究动态及热点问题。
第六条:违规处罚:
对违背职业道德、有故意弄虚作假行为的查新人员,取消其查新资格。对不能遵守查新工作独立性原则,依用户要求做出查新结论的查新人员,将予以警告,多次违反规定的,取消查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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